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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部出台PPP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绩效评价将成为按效付费重要依据(财金〔2020〕13号)
发表时间:2020-04-28     阅读次数:     字体:【

财政部出台PPP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绩效评价将成为按效付费重要依据


2020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为规范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提供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指出,PPP项目绩效管理是指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项目管理活动。PPP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总体绩效目标是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根据总体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确定的具体年度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具体、可衡量、可实现。

PPP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物有所值等要求。PPP项目绩效目标应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及项目管理等内容。PPP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由绩效指标、指标解释、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构成。

《操作指引》要求,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各阶段管理应符合要求:如PPP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历史资料,结合PPP模式特点,在项目实施方案中编制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体系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潜在社会资本等相关方面的意见。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从依据充分性、设置合理性和目标实现保障度等方面进行审核。PPP项目采购阶段,项目实施机构可结合社会资本响应及合同谈判情况对绩效指标体系中非实质性内容进行合理调整。PPP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应在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
《操作指引》强调,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承担的年度运营补贴支出应与当年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绩效评价结果完全挂钩。财政部门应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安排相应支出,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获得的项目收益应与当年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优于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奖励条款。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可通过设置影响项目收益的违约金、项目展期限制或影响调价机制等方式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可作为项目期满合同是否展期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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